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九園八門城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 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5號《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2015)、環境保護部令第4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現將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九園八門城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項目有關信息公開如下:
1、規劃綱要
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九園八門城產業園,又稱天津寶坻低碳工業區八門城分園,原稱天津寶坻八門城鎮工業用地,位于天津市寶坻區八門城鎮域內,于2002年經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批復文號:政辦函[2002]1號)。2008年該園區由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關于八門城鎮工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批復》(批復文號:寶坻政函[2008]72號)進行批復;2008年,天津市寶坻區八門城鎮人民政府委托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編制了《天津寶坻八門城鎮工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并于2008年10月6日取得了原天津市寶坻區環境保護局關于該項目的復函(寶環管函[2008]8號);2018年該園區由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關于寶坻區八門城鎮15-36-01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的批復》(批復文號:寶坻政函[2018]110號)進行批復。根據《天津寶坻八門城鎮工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關于寶坻區八門城鎮15-36-01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的批復》,八門城鎮區工業用地位于天津市寶坻區八門城鎮域內,西至九園公路,北至寶蘆公路,南、東側為耕地。規劃面積205.99公頃,規劃區域以農副產品深加工、食品加工為主的綠色產業示范工業用地區。
2、園區發展現狀改進建議
園區的給水、排水、電力管網基本按照控規鋪設完成;規劃環評水源采用地下水,實際建設企業采用自來水,自來水由京津新城東山自來水廠供給,園區西部配套建設有自來水管網;由于園區目前僅開發西部,且現有企業排放廢水較少,因此在北區南側建設一座處理量為20m3/d的污水處理站,可滿足園區目前所排放的污水的處理能力需要;園區已預留市政天然氣管道接口,根據企業需要自行接入,可以實現管道天然氣供應。園區企業目前用氣為液化石油氣;園區現有企業對供熱需求較少,大部分企業生產供熱使用電能,集中供熱房尚未建設;園區內建設有1座110KV歡喜莊變電站,可以滿足園區現有企業用電需求。規劃四號路、規劃六號路、規劃七號路基本上已建成,規劃一號路、規劃二號路、規劃三號路、規劃五號路、規劃八號路部分建成,規劃九號路、規劃十號路、規劃十一號路、規劃十二號路、規劃十三號路尚未建設??傮w來說,園區內基礎設施較完善,基本滿足園區內企業發展需求,但以下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①隨著園區的不斷發展,入駐企業的增多,應增大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規模。②隨著入園企業的不斷增多,應加快供熱鍋爐房的建設和供熱管網、燃氣管網的布設,實現集中供熱及管道天然氣供應。③園區未完成鋪設的道路應盡快進行鋪設,配套管網的鋪設以及道路兩側綠化應同步進行。
3、規劃環境影響跟蹤報告書初步結論
天津寶坻經濟開發區九園八門城產業園經過近二十年的開發建設,園區已逐漸趨于成熟,工業園區實際開發規模在原規劃范圍內,總面積205.99公頃,實際占地總面積205.99公頃,目前已開發81.38公頃,建設用地開發強度39.51%。規劃工業用地141.83公頃,目前已開發66.14公頃,工業用地開發強度46.63%。。規劃實施過程中基本落實了規劃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環境影響基本符合規劃環評預測結果。通過回顧園區規劃實施情況、資源能源消耗情況、企業排污情況、環境管理要求落實情況以及環境質量現狀及變化趨勢,列出園區的制約發展因素和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和建議。評價認為,在切實解決跟蹤評價報告提出的問題,進一步優化調整的基礎上,該規劃方案基本可行,可以實現園區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4、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主要事項包括您對本規劃是否認可,規劃實施后對周圍環境及對您工作生活的影響;您對本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等。
5、規劃實施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天津市寶坻區八門城鎮政府
聯系人:吳工
聯系方式:15332161353
6、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天津欣國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工
聯系方式:022-23772736
7、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可下載附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意見表,并填寫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注: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涉及征地拆遷、財產、就業等與項目環評無關的意見或者訴求不屬于項目環評公參內容)。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8.提交公眾提出意見表的方式和途徑。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請于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反饋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可填寫公眾意見表發送電子郵件或通過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的方式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您在提交意見時,請注明提交日期、真實姓名和有效的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并且您的個人信息未經允許不會對外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